鞍山公路工程总公司前身,是鞍山市交通运输管理局公路处,1988年更名为鞍山市公路工程公司,1989年又更名为鞍山市公路工程处,1997年按建筑业行业要求更名为鞍山市公路工程公司,1998年更名为鞍山市公路工程总公司,1999年市交通局将所属的交通工程公司公路施工部分及海、台、岫、千山的筑路公司划归公路工程总公司。2005年改制为鞍山公路工程有限公司。
近十年来,建成高速公路三百余公里,高级路面八百余万平方米,建成大中型桥梁六十余座,其中特大桥七座,获各级优质工程奖五十余项。
质量方针:以人为本重质量;科技兴企塑精品;各方满意创品牌;持续改进求发展。
环境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:控制污染,节能降耗;遵守法则,预防为主;减少风险,保障健康;全员参与,不断完善。
质量目标:竣工工程优良率92%;合同履约率100%;顾客满意率97%。
环境目标:污水排放达标率100%;施工扬尘控制达标率100%;施工噪声污染控制达标率100%;施工固体废弃物运输无遗洒、固体废弃物分类管理、回收利用率100%;常明灯,长流水控制率100%;施工临时用地植被保护按业主要求实现率100%。
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指标:施工安全达标率100%;施工生产人亡事故0;重大安全责任事故0;重大火灾及爆炸事故0;工人重伤率不超过0.5‰;工人轻伤率不超过10‰;职工安全教育率100%;事故结案率100%;安全防护措施完善100%;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及持证上岗率100%;施工现场配置消防器具100%;特种设备使用检验合格率100%;违反劳动法、妇女权益事件次数0;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率100%。